增值服務條款
1、條款效力:
本增值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旨在說明平臺及其認證服務機構與用戶在平臺增值服務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用戶在購買增值服務之前應仔細閱讀本條款。購買增值服務即表示用戶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條款。
本條款為一般條款,若平臺與用戶就增值服務內容有其他書面約定的,以其他書面約定為準。
2、服務內容:
平臺及其認證服務機構將依據本條款向用戶提供增值服務(以下稱“本服務”),具體內容參見《增值服務內容》。
3、購買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產品方可申請購買本服務:
3.1 該產品為通過平臺的正規(guī)銷售渠道在中國大陸地區(qū)銷售、未經第三方或用戶改裝且處于良好狀態(tài)的平臺產品,并且平臺對該產品以及該產品所屬地區(qū)已開展增值服務;
3.2 根據用戶所提供的產品使用年限、打印頁數、耗材使用情況、零件更換等具體情況, 經平臺認定為可購買本服務的產品(以最終平臺公司認可和判斷為準);
3.3 符合平臺對購買本服務的其它要求。
注:平臺保留接受或拒絕用戶申請的一切權利。
4、服務時間:
平臺及其認證服務機構提供本服務的時間原則上是除周六、周日及法定休假日之外的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
5、服務區(qū)域:
平臺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qū)(不包括香港、澳門以及臺灣地區(qū))提供本服務。用戶如將產品移出此區(qū)域將不能享受本服務。
6、確認程序:
用戶向平臺認證服務機構提出購買需求,由平臺認證服務機構在增值服務銷售系統(tǒng)中錄入,平臺在確認錄入系統(tǒng)的產品符合本服務的購買條件后,審核通過,本服務開始生效。如因申請的產品不符合平臺要求的購買條件而導致平臺拒絕提供本服務,平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用戶/平臺認證服務機構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用戶/平臺認證服務機構如已經支付購買本服務款項的,收款方應當退還該等款項)。
7、違約責任:
若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未能履行本條款或服務內容中承諾的服務,且沒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將應用戶書面要求退還用戶購買本服務所支付的款項。如因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無法合理預見和控制的因素或因用戶方面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服務則不受本條所限。。
8、損害賠償:
如因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的過錯造成用戶的財產損害,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承擔賠償責任。但無論如何,對用戶的損害賠償僅限于有形財產,且不超過實際損失。平臺及其認證服務機構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或連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除外責任:
經平臺認定的以下情況不屬于增值服務的范疇:
9.1 產品的故障、損壞是由于用戶在非平臺公司指定的工作環(huán)境下(如電源、溫度、濕度、海拔或大氣壓等)使用的;
9.2 產品的故障、損壞是由于用戶使用非平臺原裝或指定選件、附件發(fā)生故障(如電池泄露或爆炸等)導致的;
9.3 因用戶使用過程中產品被病毒感染等情況導致的產品故障、損壞;
9.4 產品的故障、損壞是由于用戶使用非平臺原裝正品耗材(色帶、墨水、打印紙、碳粉、光盤等)而造成的;
9.5 因用戶保管不當(如鼠害、蟲害、液體滲入、異物進入等其他類似原因)而造成的故障和損壞,或造成產品零部件的丟失;
9.6 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損壞;或未按照產品使用說明(產品本身、產品包裝箱、產品手冊/說明書和其他形式的資料)上所寫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操作而造成的故障、損壞;
9.7 由于電腦軟件及硬件連接所造成的故障;
9.8 因用戶在搬、運中造成的故障損壞;
9.9 未經平臺公司的書面授權對平臺產品進行的拆卸、維修、改裝等而造成的故障、損壞;
9.10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故障、損壞。
10、舊備件所有權:
用戶同意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將被更換的舊備件的所有權無償轉歸平臺所有,用戶應在要求修理時將被更換的舊備件交付平臺或其認證服務機構。
11、免責聲明:
11.1 用戶在產品存在第9條中規(guī)定的情形而以隱瞞或欺騙的方式購買了本服務時,或者用戶拒絕將被更換的舊備件交付平臺時,平臺有權立即終止本服務,且不退還用戶購買本服務的款項。
11.2 因使用非正品色帶(盒)、墨水、硒鼓、碳粉或自行添加墨水、碳粉將極可能損壞產品,如用戶實施了該等行為的,平臺有權立即終止本服務,并不予退還用戶購買本服務的款項。
12、附件效力:
產品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或隨機資料等作為本條款的附件,與本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爭議解決:
因本服務所引起的爭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意一方均可向平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供訴訟,通過訴訟途徑解決。